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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5 15:46  浏览数:次  来源: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和抽检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4]1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条件、原则、标准、名额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第五条至第十一条执行。

三、推荐名额

按照附件材料中附件1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推荐。

四、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一)学位论文作者在校期间存在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情形;

(二)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

(三)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五、工作要求

(一)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和名称应与授予学位一致。

(二)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学术道德情况以及拟推荐学位论文意识形态等内容,按照规定名额组织评选推荐。

(三)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作者(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在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 份(加盖学院公章并签字)。

(二)电子版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

2.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3.使用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的学位论文,需同时提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文译本(外国语言文学学科除外PDF格式);

4.每篇论文的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 3)(EXCEL 格式)。

5.附件3中“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需提供对应佐证材料一份(扫描件PDF格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原文及检索报告(扫描件PDF格式);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提供封面和版权页(扫描件PDF格式);若为奖励或专利,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6.作者简况表盖章版(附件4)(扫描件 PDF 格式)。

7.汇总数据表(EXCEL (附件5)。

(三)提交时间及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4427日前报研究生院B310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427日前发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王老师OA

2.其他要求

1)汇总数据表必须与示范样式相同。

2)上报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6)。如未按规定填写相关材料,视为放弃推荐。


 



研究生院

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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