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提高学生的权益保护意识。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文法学院团总支、法学系教工党支部联合昆河镇中冶社区党委、中冶社区团支部、包头市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包头市心言关爱自闭症儿童公益协会前往内蒙古科技大学实验小学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文法学院副院长杨德桥、文法学院团总支书记王晓敏、文法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书记师茗章及文法学院教师李小芳、张璐、何垚淼共同出席本次活动。
活动开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实验小学的德育主任介绍了到场来宾和参与学生,少先队员代表为到场领导、来宾敬献红领巾,献上最崇高的敬意。接着主持人和情景短剧的小组成员们紧贴生活实际,围绕食品、玩具等与孩子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品,用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和表演为孩子们宣讲了维权的知识及如何甄别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有奖问答环节,大家举起小手,积极互动,活学活用,将现场学到的知识一一进行还原和讲解。随后,文法学院杨德桥副院长等六位老师与孩子们面对面交流并进行答疑,孩子们踊跃参与,更是将此次活动推向了高潮。最后,中冶社区及包头市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包头市心言关爱自闭症儿童公益协会还为同学们准备了精美的书皮,希望同学们也能够积极向身边的家人、小伙伴们宣传诚信的重要性,倡导大家共同树立诚信、文明的思想理念,传递向美向善的力量。
蒲公英,是最充满朝气的花朵,愿他伴着法律意识埋入孩子们的心里,茁壮成长,蓬勃而发。也期待着终会有那么一天,以蒲公英的约定,如同小朋友们的梦想,高高飞扬,势不可挡。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引导学生懂得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消费者权益的道路上不断成长。
此次3·15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充分调动了同学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了孩子们识假辨劣的能力和消费维权的意识,帮助孩子们树立了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自觉抵制“三无”商品和垃圾食品,培养健康的消费理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消费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