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推荐工作应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择优推荐、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仅要注重对推荐人选的学习成绩考核,还要加强对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考核,确保免试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素质。被推荐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法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四个本科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六个学期必修课程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专业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不包括通识选修课)无挂科,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
(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本院本专业二级教授(或学科带头人)牵头的三名以上(含三名)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明专利、创新创业比赛、主持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等)和教授推荐信上交教学办,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同意,可不受上述第三条限制,直接进入推免能力素质测试环节。
四、名额分配
学院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推免生预推免指标,具体指标数以学校下达的分配文件为准。
五、计分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
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构成。计分办法为: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学习成绩×90%+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项×1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二)课程学习成绩
课程学习成绩以必修课程学分绩来衡量,总分为100分,考核范围为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所有计划内必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必修课程学分绩的考核与计分由学院教学办负责。
必修课程学分绩的计分办法为:
必修课程学分绩=
备注:复修课程成绩以首次成绩为准。
(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
主要突出对学生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在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等方面为国家、自治区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可适当考虑,该项总分为100分,各项加分超过100分者,按照100分计算。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并组织对加分项的考核,对加分项成绩负责。
学生提交的申请加分的成果类业绩(学术论文、科技获奖、科技成果等)应当与所学专业直接相关,与所学专业无关者,一律不予认定。
具体赋分标准:
1.研究与创新能力
学术论文只接收一篇代表作,加分不超过5分(双核心期刊5分、CSSCI来源期刊4分、CSSCI扩展版期刊3分、北大核心期刊2分、普通期刊1分)。论文须已经正式发表且在中国知网可以查询。
新闻评论、散文、小说、书法、摄影等作品须正式发表且只接收一篇代表作,加分不超过3分(国家级刊物3分、省部级刊物2分、地厅级刊物1分)。
上述两项以硕士研究生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评价为依据,以论文及作品的理论价值、应用价值,如创新性、实践性、实际产生社会价值等效果进行评定。上述作品限定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本专业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且须标明作者单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
2.大学英语(425分及以上)六级计3分、四级计1分(不重复计算);计算机三级合格证计1分;心理咨询师计1分;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计1分,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单科考试者,每一项计0.3分;获得普通话资格证二甲及以上计0.5分;其他与专业有关的资格证书根据其重要程度酌情计0.2-1分。
3.获奖情况
(1)获得国家奖学金计4分、乌兰夫奖学金、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计2分;校(厅)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计1分(同一类别获奖在同一学年内只计算最高等级)。该项计分合计不超过6分。
(2)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者,每项按以下方式计分:
①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
②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
③校(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5分、0.2分。
此类竞赛是指由党、政、军、团等官方组织主办或举办,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核定后予以级别认定并进行相应评分。学生自行参加的网络类竞赛一律不予认定。同一赛事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同一或类似项目,按照一项计算。设特等奖的赛事,特等奖酌情加分。团体奖有明确的主要负责人和普通成员的区分时,若获奖人数共两人,则主要成员占加分的60%,另一人占40%;获奖人数为三人以上时,则主要成员分配加分的40%,其余获奖成员酌定共同分配加分的60%;团体奖成员无明确的主次分别时,全体成员酌定分配获奖加分。学校运动会获奖,第一名视同一等奖,第二至四名视同二等奖,第五至八名视同三等奖。
获奖情况各项加分均以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
4.在精神文明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活动(见义勇为、救灾抢险、志愿服务、支教扶贫等典型事 例)中做出贡献、被有关媒体报道并有党、政、军、团相关组织做出书面表扬的,国家级、省(部)级、校(厅)级每例分别计5分、3分、1分。志愿服务等级评定以学校团委星级认证为准,只记取最高等级,五级计1分,其余等级依次各递减0.2分。
5.参加其他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相应奖励的,每项计分为:国家级计3-5分,省(部)级计1-3分,校(厅)级计0.1-1分。
6.在校期间有过参军入伍经历的,或者参军时曾在部队里获得各种奖项的,由硕士研究生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评议酌情加1-3分。
六、推免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提交教学办公室。
(二)确定预推免入围人选:学院教学办负责整理筛选不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对符合条件学生进行成绩计算、排名,提交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工作小组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该专业预推免入围正式人选,学院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资格复查及公示:学院上报预推免入围正式人选,学校进行资格复查,对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进行核实,并公布处理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四)其他:其他程序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七、申请材料
(一)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及个人如实填写的《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表1、2)。
(二)截止推荐时本人成绩单。
(三)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推荐信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生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各种证明材料须由学院教学办核实后提交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验。所有上报材料须规范、整洁,A4幅面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