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3 22:15 浏览数:次 来源:

李诚予,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近年聚焦中国古典法理学、关键矿产法律规制、古今盐铁论等问题,出版《采铜于山》《网富论》等10部著、译作品,发表各类学术文章40余篇。
论文摘要与关键词
摘 要:汉初法制未备,春秋决狱应运而生,作为以礼入法的先导,由西汉大儒董仲舒掀开法律儒家化运动的序幕。董氏所决“武库卒盗强弩弦”案的深层法理,不但有关汉代武备管理的法律制度,也反映出儒家思想面对秦汉易代的历史变局,处理重整社会秩序等重大命题的特殊方式。案件涉及的私有武器问题以任侠群体及其精神为背景,形成春秋以降难解的社会治理困境。董仲舒以原情重志为原则判断案件,与其基于“救文以质”的立场纠正用法深刻的制度弊病是高度一致的,从而也为根本上调和抽象的、平等适用的王法秩序与人格性、具体化的民间秩序的对立提供了关键的儒学方案。
关键词:春秋决狱;武备管制;任侠;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