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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23 10:56  浏览数:次  来源: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2019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冶教会[2019]16)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9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校向冶金教育学会推荐一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参加学会组织的评审,在各有关院校推荐的人选中,排名第一的即为学会向宝钢教育基金学会推荐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一名候选人。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评选确定一名初评人员上报冶金教育学会。

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万元/人

五、提交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8月30日前将附件3:《2018-2019学年度宝钢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电子版发到4226731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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